2020年度諸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20年,諸暨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紹興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責任清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重點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不斷優化政府網站建設,規范做好依申請公開答復。現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是加強政策解讀。圍繞“六穩“、”六保”、優化營商環境、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等重點工作,對相關規范性文件、涉眾面較廣的政策文件進行圖解、問答等多種形式的解讀。充分利用“諸暨發布”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和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多種渠道發布解讀信息,提高政策受眾面和群眾知曉度。2020年我市通過各渠道發布政策解讀信息122條,其中規范性文件45條,解讀率100%。
二是主動回應關切。在政府網站開設“眾志成城?防控疫情—諸暨在行動”“涉企政策”和“回應關切”專欄,第一時間發布防疫動態、復工復產和政策文件信息,結合“三服務”活動,制作政策匯編,開展“送政策到企業”等活動,為兌現涉企政策打通堵點。著重推動就業、教育、醫療、生態環境等社會關注度高的信息公開,落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2020年共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輿情266次,通過網站、政務咨詢熱線等途徑實現政民互動6647次,發布意見征集活動82次,召開中國設計紅星獎(諸暨)產品設計大賽——2020襪業大賽諸暨設計智庫上線新聞發布會1場。
三是推進決策公開。堅持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進一步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大決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等,通過聽證座談、網絡征集、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家、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群眾代表等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2020年共有6批企業家代表和公眾代表列席了市政府常務會議,并在門戶網站公開了列席人員名單。
四是深化執行公開。圍繞政府工作報告、民生實事等分解落實重點工作責任清單,要求各單位定期公布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深化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領域信息公開,創新實行行政執法協同監管“首發響應”機制,及時公開雙隨機、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結果信息,促進執法公平公正公開。2020年共公開行政處罰信息11107條,公開行政復議信息59條。
五是力推重點領域和試點領域信息公開。繼續落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要求,圍繞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社會救助和保障、環境保護、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重點領域權責清單,要求各單位按時保質公開相關信息。2020年公發布重點領域信息1927條,其中包含建設項目行政許可、重大設計變更、施工信息、竣工信息等重大建設項目信息101條。全面落實義務教育、保障性住房、衛生健康、養老服務等26個試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以專題專欄形式在政府網站呈現,對與主動公開目錄一致的信息采取跳轉模式,避免信息重復多地發布;對試點領域新增信息,要求各單位及時上傳。通過集約化管理,專題化呈現,方便群眾便捷、快速查詢獲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20年諸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401件(上年度結轉1件),其中申請人為自然人367件,法人或其他組織34件。已辦結380件,21件結轉下一年辦理。答復“予以公開”的208件,占總數的51.9%;答復“部分公開”的36件,占總數的9%;屬于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的1件,占總數的0.2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的2件,占總數的0.5%;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的2件,占總數的0.5%;屬于行政執法案卷的1件,占總數的0.25%;屬于行政查詢事項的24件,占總數的6%;答復“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的80件,占總數的20%;屬于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占總數的0.25%;屬于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的5件,占總數的1.25%;屬于重復申請的16件,占總數的4%;屬于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的1件,占總數的0.25%;屬于其他處理的3件,占總數的0.75%。
被申請人主要集中在市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共收到214件,占受理總數的53.5%,申請公開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征地補償領域。
2020年諸暨市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案件共8件,其中結果維持5件,結果糾正2件,其他結果1件。未經復議直接訴訟的案件共7件,其中結果維持3件,其他結果3件,尚未審結1件。經復議后起訴的案件2件,其中其他結果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2020年,我市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梳理市鎮街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和目錄,按要求做好各領域日常信息更新維護。組織各相關單位重新梳理了主動公開目錄和公開事項標準,將政府行為按照“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進行科學合理編排,采取統分結合的方式,既統一規范各鎮鄉(街道)及部門的基本目錄,又根據“三定方案”及權責清單定制部門“個性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要求各單位根據新《條例》要求,在信息公開指南中新增信息分類及編排方式等信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認定、公開前審查等要求,進一步促進了我市信息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四)積極推進平臺建設
全面完成網站改版升級,突出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站點建設,以市政府為母目錄,部門、鎮鄉(街道)為子目錄,將全市標準化公開目錄呈現在網站欄目上,并以專欄形式體現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改版后的網站突出了諸暨西施元素、優化了首頁呈現方式、強化了網站搜索功能、增加了手機瀏覽自適應功能,進一步提升了群眾查找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強化政務新媒體的發聲和管理,在前期政務新媒體清理整合的基礎上,按照《浙江省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對全市政務新媒體再次進行梳理,對運營質量較好、公眾關注度較高、確需保留的賬號全部納入全省政務新媒體管理平臺備案管理;對內容相近、功能相近、更新頻率無法保證的賬號按照“集約化建設”的要求,統一整合歸集到“諸暨發布”賬號中發布;對頻率、質量無法保證的賬號關停注銷,實現了傳媒集約化、發聲權威化、平臺矩陣化、經營專業化。2020年“諸暨發布”微信微博發布信息4171條。
(五)監督保障機制
2020年,市府辦牽頭,在已有政務公開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工作新實際,規范公開行為,修訂完善公開制度和辦法,做到有據可依、有制可循。及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審查、發布、協調、動態調整等制度并向社會公開,從政府信息產生源頭開始,進一步規范公開屬性認定、保密審核、主動公開等環節操作細則。重點圍繞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等內容,完善重大決策事項的目錄化管理、行政決策面向公眾征求意見、規范性文件和涉眾決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讀等一系列專項制度,以點帶面推進工作落實。以會議協商方式落實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聯合機制,突破重大建設項目公開涉及部門多的難題;以部門聯動會商制度、會同法制科室和基層司法所辦件制度,整合專業資源、形成辦件合力,共同化解依申請公開的疑難問題。
加強督查考核,進一步健全社會評議制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有關單位、鎮鄉(街道)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社會評議,找出問題補短板,對第三方評估反饋問題及時下發工作函告單,要求各單位及時整改。
加強責任落實,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2020年度未發生責任追究情況。
加強培訓指導。2020年8月5日下午,市府辦組織召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協調會,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部署全市“兩化”建設工作要點。2020年11月5日,我市舉辦全市政務公開專題培訓班,通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實務培訓,提高了各單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規范答復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41 | 41 | 338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95 | -72 | 130474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14 | -117 | 739637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481 | -62 | 13026 | |
行政強制 | 155 | -2 | 243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2 | -1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萬元) | ||
政府集中采購 | 108 | 28205.45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66 | 13 | 3 | 0 | 18 | 0 | 40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86 | 8 | 2 | 0 | 12 | 0 | 20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9 | 2 | 0 | 0 | 5 | 0 | 36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24 | 0 | 0 | 0 | 0 | 0 | 24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75 | 3 | 1 | 0 | 1 | 0 | 8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復申請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總計 | 346 | 13 | 3 | 0 | 18 | 0 | 38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5 | 2 | 1 | 0 | 8 | 3 | 0 | 3 | 1 | 7 | 0 | 0 | 2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市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更換頻繁,工作出現脫節現象,專業化程度不高。部分單位主動公開意識不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二是各鎮鄉(街道)和相關部門內部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政府信息公開體制機制,依申請公開超期未答復或答復不規范、主動公開信息未經發布審查等情況仍有發生,政府信息還存在底數不清、保存不規范等問題。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特別是線下渠道還需進一步拓寬。下一步將從以下幾方面改進:
(一)加強業務指導,提高專業化水平
2021年,將圍繞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要求,進一步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重點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更換頻繁、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開展點對點指導。同時,用好考核督查指揮棒,切實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業務水平。
(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管理
指導各鎮鄉(街道)、相關部門建立健全單位內部信息公開審查、發布、動態調整等制度,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機制,梳理歷年來的政府信息,全面摸清本單位政府信息底數,嚴格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不斷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質效。
(三)拓寬公開渠道,設立線下專區
2021年,將在依托政府門戶網站做好主動公開工作的基礎上,挖掘更多形式新穎、企業和群眾便于接受的政務公開載體,積極探索線下專區建設,充分發揮行政服務中心、圖書館、檔案館、村(居)等現場查閱點的作用,不斷拓寬公開渠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事項需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