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3-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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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滿足廣大居民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持續保持市場熱度,結合首期商品住宅“以舊換新”活動開展情況,經研究決定,諸暨市將組織開展第二期商品住宅“以舊換新”活動?;顒右浴罢咧С?、自愿交易”為原則,計劃二期完成“以舊換新”房屋300套。
(一)第二期“以舊換新”參與主體有哪些?
1.二手房住宅收購主體:諸暨市宸垣置業有限公司(文旅集團下屬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
2.二手房住宅出售主體:需出售滿足換購條件的二手房住宅并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宅的權屬人(以下簡稱換房人);
3.新建商品住宅出售主體:諸暨市內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
(二)換購的具體形式是怎樣的?
采用“以舊換新房票”(以下簡稱房票)加“以舊換新購房券”(以下簡稱換購券)形式開展。
房票價值:二手房住宅成交價值(含車位、車庫、儲藏室等附房)。
換購券價值:房票價值的10%,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每套換購的新房可使用多張房票和換購券。
房票價值與換購券價值之和不超過換購新房價值(新房價值以最終網簽合同為準,可包含有產權的車庫、儲藏室等附房價值)。
(三)哪些二手房住宅可申請換購?
申請換購的二手房住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諸暨市內已取得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及土地證,且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05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宅且換房人擁有完全處置權利;
2.坐落位置:
區域一:環城北路以南,朱公路、陶朱南路以東,浣紗北路、浣紗中路以西,浣紗橫路以北區域內;
區域二:濱江北路以南,江東路、濱江中路、濱江南路以東,環城東路以西,苧蘿東路、東二路以北區域內;
具體以示意圖為準;
3.房屋主房產權建筑面積不超過144㎡(含);
4.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狀況;
5.存在抵押、按揭、擔保、設立居住權等情形的,換房人應在簽訂《二手房住宅收購協議》前予以解除;
6.存在租賃關系的,換房人應在簽訂《二手房住宅收購協議》前予以解除。原承租戶可按市場評估租賃價向平臺公司租賃換購的二手房住宅。
(四)哪些新房可用于換購?
換購的新房應為諸暨市內已取得《商品房預(現)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宅。(詳見“以舊換新”活動參與樓盤名單)
(五)怎樣申請報名?
換房人本人在報名期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線下報名并提供相關資料(有效身份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和土地證等原件)。
報名期限: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1日
報名地點:祥安路與東旺路交叉口鴻熙書院
(六)換購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報名后開展下列工作:資格審核、實地踏勘、價值評估、收購洽談、選房簽約、交易過戶以及房票(換購券)發放使用。
其中,二手房住宅價值評估方式為:平臺公司依法依規確定3家評估機構,對符合收購標準的二手房住宅進行交易價值評估,最終價值取3家評估平均值。
《二手房住宅意向收購協議》簽訂后,換房人應在60日(自簽訂之日起)內與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宅認購協議》,并在3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資料,與平臺公司簽署《二手房住宅收購協議》,逾期未簽訂上述協議的,換購流程終止。
(七)房票和換購券怎樣使用?
二手房住宅完成過戶登記并交付后,平臺公司向換房人開具房票及換購券。換購券須在2025年6月15日前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網簽),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換房人持房票及換購券抵付新建商品住宅購房款,不足部分由換房人補足,并辦理網簽備案、預告登記等手續。
開發企業與換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在付款方式中注明“以舊換新”房屋屬性及換購券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