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001008006002001/2025-164198
- 主題分類: 農業、畜牧業、漁業
- 文件編號: -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3-24
【“1+9”政策】諸暨市加快推進“三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確保糧食安全,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現就加快推進“三農”工作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
一、持續抓好糧食生產穩定
(一)繼續實施規模種植補貼。對全年種植稻麥油(復種)、一季旱糧、“三園”地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面積50畝(含)以上的規模主體,按實際種植面積給予160元/畝的補貼。
對種植早稻且復種連作晚稻,按連作晚稻面積,在規模種植的基礎上,再給予每畝不低于100元的補貼。再生稻再生季面積不予補貼,只享受一季(早稻)面積補貼。
繼續執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和種糧大戶貸款貼息扶持政策。
(二)推進綠色生態種植。對購買施用納入我市補貼配方肥品種的,給予500元/噸的補助。
二、推進農業“雙強”行動
(三)推進農業“機器換人”。對機插水稻面積100畝及以上的生產主體,按實際機插面積,給予50元/畝的補貼。
(四)強化科技合作。對舉辦省級(含)以上、紹興市級現場會的,分別給予承辦主體每次5萬元、2萬元的獎勵。
三、深化地方特色優勢產業培育
(五)繼續加大“西施石筧”茶公用品牌建設力度。具體細則另行制訂。
(六)繼續支持香榧特色產業發展。具體細則另行制訂。
(七)支持林業產業發展
1.建設油茶標準化示范基地。對按照《浙江省主要經濟林樹種生態高效栽培技術手冊》、《浙江省油茶新種與低產林改造技術指南》要求,對新種植油茶集中連片50畝(含)以上,且當年度成活率在90%以上的標準化示范基地,經驗收合格后給予不超過1500元/畝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對連片面積30畝以上的低產低效油茶林進行改造,達到驗收標準的,按種植面積給予不超過500元/畝的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2.建設“千村萬元”林下中藥材種植基地。對集中連片種植林下中藥材300畝(含)以上,當年度成活率90%以上,并按《全省“千村萬元”林下經濟增收幫扶工程核查驗收方案(試行)》要求通過驗收的單位,按不超過1000元/畝給予補助,單個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新認定為省級林下道地中藥材種植基地的,每個獎勵5萬元。
3.建設美麗林相。對重點區塊,通過實施森林撫育、補植珍貴彩色樹種等技術措施,按標準建設連片面積200畝以上美麗林相的,按實施面積給予500元/畝補助,單個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建設珍貴樹種基地。對新建連片100畝以上珍貴樹種基地的,按實際建設面積給予1500元/畝的補助,單個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鼓勵開展義務植樹、綠化造林。對縣(市)級黨政領導義務植樹點每個補助8萬元;對新獲得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命名的森林城鎮,給予每個20萬元獎勵(其他按同年度上級相關文件執行)。
6.支持林區道路建設。對連片竹林300畝以上,木本油料、林下經濟產業等連片100畝以上的集中經營區,按要求合法建設林區道路的,給予沙石路5萬元/公里的補助。對路面硬化并列入省級建設計劃的,按省補標準執行。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四、保障農業生產安全
(八)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對新建食用農產品二維碼合格證的主體,給予每個0.5萬元的獎勵;對在“諸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中當年農產品合格證使用量在前10位的主體,給予每個0.5萬元的獎勵。
(九)農機具安全檢驗。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對全市符合條件的糧食生產重點機具開展免費實地檢驗,每臺檢驗服務補貼不超過290元。
(十)建設森林防火體系。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承擔森林火情處理、森林火災撲救隊伍購置森林消防裝備(設備)的,按實際采購金額整數的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新建或修繕森林防火蓄水設施的,按決算投資額的9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建或修建林火阻隔系統(防火應急道路、生物防火林帶等)的,按決算投資額的5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十一)開展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對按要求完成年度除治任務的鎮鄉(街道)和相關除治責任單位,按年度松材線蟲病防治方案予以補助。
五、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十二)支持大學生創業創新。對符合大學生從事現代農業要求的,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補助。
(十三)推動“土特產”展示展銷。對市級以上農口、林口部門統一組織的農產品、林產品展示展銷活動,除展位費由政府承擔外,對參加省內展銷活動的每家參展企業給予0.2萬元補助,對參加省外展銷活動的每家參展企業給予0.4萬元補助。
六、拓展金融惠農渠道
(十四)開展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貸款貼息。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納入農信擔保業務的貸款,按照2%的貼息率給予貸款貼息。
(十五)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繼續實施中央、省定政策性農業保險;推廣茶葉低溫氣象指數保險、葉菜成本價格保險、生豬價格指數保險等紹興地方特色農業險種試點;完善實施諸暨地方特色保險。繼續開展政策性農機綜合保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險、香榧高溫干旱氣象指數保險、香榧古樹保險及高粱種植保險等5個諸暨地方特色農業政策性保險,分別給予保費70%-90%不等的補貼。
七、附則
1.本政策適用于全市范圍內各類農業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以及鎮鄉(街道)等基層組織。
2.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各類獎補的執行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相關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3.對同一事項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兌現;同一獎項(認定)在低等次已作獎勵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差額部分。
4.因逃稅騙稅、惡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識產權或者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領域存在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并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不予享受本政策。
5.本政策由市委、市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承擔。原政策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已依據原政策啟動獎勵資助程序,但未兌現完畢的,按原政策繼續執行。本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涉及本政策的條款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