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
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四)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部門預算表
(一)2026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6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6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6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6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6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并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落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決定的事項;
2.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負責對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依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負責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的報告,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負責記載全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審核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負責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告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執行情況,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年度公報;
6.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建立個人住房貸款的信用體系;
7.分賬管理全市其他住房資金;
8.承辦市政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
二、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一)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支總預算736.67萬元。
(二)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736.6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6.50萬元,下降3.47%,主要是一方面由于人員變動,使得工資、社保、公積金、殘保金等預算較上年降低,導致人員經費收入預算較上年降低14.43萬元、公用經費收入預算較上年降低0.71萬元;另一方面,項目預算較上年減少了大樓電路整修等預算,使項目收入預算較上年減少了11.36萬元。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6.67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占100.0%。 (三)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736.6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6.50萬元,下降3.47%,主要是一方面由于人員變動,使得工資、社保、公積金、殘保金等預算較上年降低,導致人員經費支出預算較上年降低14.43萬元、公用經費支出預算較上年降低0.71萬元;另一方面,項目預算較上年減少了大樓電路整修等預算,使項目支出預算較上年減少了11.36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8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4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84.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9.9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89.46萬元,占66.4%;日常公用支出49.21萬元,占6.7%;項目支出198.00萬元,占26.9%。
年終結轉結余0.00萬元。
(四)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36.6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736.6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8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4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84.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9.97萬元。
(五)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36.67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26.50萬元,下降3.47%,主要是一方面由于人員變動,使得工資、社保、公積金、殘保金等預算較上年降低,導致人員經費較上年降低14.43萬元、公用經費較上年降低0.71萬元;另一方面,項目預算較上年減少了大樓電路整修等預算,使項目費用較上年減少了11.36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9.81萬元,占12.2%;衛生健康支出22.48萬元,占3.1%;城鄉社區支出584.40萬元,占79.3%;住房保障支出39.97萬元,占5.4%。
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9.8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用。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9.9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在職職工的職業年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30.0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紹高校畢業生留紹住房公積金繳存補貼項目。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9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行政在職人員醫保費用和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以及行政退休人員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56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事業在職人員的醫保費用和公務員醫療補助,以及事業退休人員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用。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416.4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職工的基本工資、津補貼、獎金、其他社保繳費,以及日常公用經費和臨聘人員工資。
(7)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168.0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公積金運營經費的專項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9.97萬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門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38.67萬元,其中:
人員支出489.4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
日常公用支出49.2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七)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主要是本部門2025年、2026年均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主要是本部門2025年、2026年均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門2025年、2026年均無因公出國(境)費用的預算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來我部門內審稽核、調研提供用餐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務接待情況預計與上年相似。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0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門2025年、2026年均無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00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門2025年、2026年均無公務用車,均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本級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9.21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70萬元,下降1.41%,主要是殘保金、其他交通費用等預算因人員調整略有下降。
2.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2.8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2026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1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198.00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5.委托業務費安排情況
2026年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委托業務費財政撥款當年預算總額48.3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結余:包括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財政專戶管理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1.委托業務費:指的是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表1-表11詳見全文下載處。【全文下載】150001紹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諸暨分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