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3-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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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9號)等有關規定,茲有諸暨市農村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提出辦理高湖蓄滯洪區養殖證延展、變更申請,經審核,諸暨市農村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符合水域灘涂養殖證延展、變更辦理條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自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3日,對上述水域養殖權限有異議者,請于公示期內向我局遞交權屬證件、證明等書面材料,逾期視為無異議。
聯系電話:農業農村局,0575-87508865。
附件:水域灘涂養殖證延展變更信息表
諸暨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水域灘涂養殖證延展變更信息表
申請單位 | 養殖證號 | 核準養殖方式 | 面積 | 位置坐落 | 地理坐標及四至范圍 | 延展期限 | 變更內容 |
諸暨市農村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 浙諸暨市府(淡)養證[2021]第00001號 | 大水面放養 | 481.015公頃 | 浣東街道高湖蓄滯洪區 | 東至N29°44′8.22582″E120°18′50.49183″ 章金新村; 西至N29°43′35.60180″E120°15′52.39770″高湖分洪閘; 南至N29°43′20.28823″E120°18′6.85113″ 瑯山村; 北至N29°44′56.97671″E120°17′37.53160″湯家店村。 | 2026年3月--2031年3月 | 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阮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