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11330681MB19597826/2026-1010500173
- 發布機構: 市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2026-03-05
【文字解讀】關于諸暨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6-03-05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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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諸暨市農業農村局
一、文件制訂的依據和目的
(一)制訂依據: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二)制訂目的: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有利于提高行政機關公文規范性,加強行政機關公信力。
二、文件制訂程序
文件由市農業農村局起草,并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6日在諸暨市政府網站上公開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期間未收集到集中反映的意見。
三、文件主要內容
諸暨市農業農村局對現行有效的本部門制發、牽頭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7件,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修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農業農村局
解讀人:孫陳超(黨組書記、局長)、蔣海明
聯系電話:0575-89009606